测的帮助下,取得重大突破的。 有些人面面相觑,因为省厅DNA实验室的采用,并不是广而告之的信息。 一来是实验室的人力和资源都有限,二来是所有科研技术都需要经过一个实践数据反复论证的阶段后,才能正式投入使用。 毕竟司法程序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,DNA检测在我国加入刑侦工作的初期阶段,由于检测点位少,检测系统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相对较低,因此并不能作为具备法律效力的证据直接使用。 是后来技术发展得更好,国家出台相应的明文规定后,才纳入有效证据的。 这需要一个赋予结果法律效力的过程,所以现在的DNA技术,离大多数刑侦人员还是有些遥远。 “据我所知,省厅这个DNA实验室现在排队排得老长了。”曹安民说,“好像就是因为,都听说...